江河湖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保生态

时间:2025-02-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河湖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保生态

江河湖泊,可不只是大自然的美丽风景,它们和我们的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发展都紧密相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必须得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

为啥要这么规定呢?你想想,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还有蓄洪滞洪区内,土地的使用要是不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不满足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那麻烦可就大了。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调查的时候就发现过这样的事儿。有个地方在河流边上盖了不少房子,根本没考虑河流的行洪需求。结果一到雨季,河水猛涨,这些房子严重影响了行洪,导致周边地区被淹,损失惨重。后来,相关部门赶紧拆除了违规建筑,重新调整规划,让土地利用和河流治理规划协调起来,这才消除了隐患。

还有个例子,某湖泊周边原本打算建个大型工厂。但是,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了解情况后指出,这么做会严重破坏湖泊的生态环境,还会影响湖泊的蓄洪功能。在中心的建议下,当地取消了这个工厂项目,改成建设生态公园。现在,湖泊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周边居民也多了个休闲放松的好去处。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反复强调,做好江河湖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太重要了。不管是搞土地开发,还是进行其他建设活动,都得把江河湖泊的功能和生态需求放在心上,千万别为了一时的利益盲目开发,破坏了生态平衡。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提醒大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办事,科学合理地规划江河湖泊周边的土地利用,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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