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特色产业专班,各市(州)、县(市、区)基金专班:

   按照《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规范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3〕1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省农业基金协调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融资模式,统筹抓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基金投资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领域,发挥财政出资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基金市场化改革,强化基金招商引资功能,加大“基金入黔”工作力度,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助推产业,为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为先。把产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牢牢抓住做强做大产业的关键环节,在统筹谋划上用心、在精准招商上用力、在改革创新上用功,全面推动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项目建设大发展、产业转型大提速。

  (二)强调项目为王。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项目谋划和推荐机制,结合当地产业资源禀赋、行业发展阶段和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加大招商力度,因地制宜梳理和推荐本地优质项目,为优势项目打通“最后一公里”融资通道,延长产业链,充分释放和提升项目的潜力和效益。

  (三)注重效益为本。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基金投资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受资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就业总量和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三、基金投资要求

  (一)资金安排。2023年,省级预算安排203亿元(其中省农业农村厅45亿元),支持“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领域发展,根据项目成熟度拨付至各基金,不再明确各基金规模。各支基金以实际投资规模为基数,按照不低2:1的比例募集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投资。

  (二)投资方式。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

  (三)支持领域。重点投向粮油生产、储备和加工能力提升,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农产品流通及乡村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等。

  (四)支持对象。

  1.项目建设类。一是孵化成长型企业。按照基金投资500万-2000万元的标准,支持产业基础牢、市场前景好、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且需进一步扩产能、补链条的中小农业企业,适当降低对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的要求。二是引领带动型企业。按照基金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标准,支持在粮油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设施农业,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业科技装备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服务等方面具有带动性、引领性,且需进一步扩产能、补链条的农业头部企业,注重企业和项目的带动性、引领性、示范性。

  2.生产运营类。按照基金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标准、3-5年期限,支持产业基础牢固、市场渠道稳定、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且在原材料采购、农产品供给、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市场拓展等延链、补链、强链上亟需流动资金周转的农业企业。

  3.基础设施建设类。按照基金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具备项目建设条件、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筹资来源有保障的项目。

  (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

  (五)资金使用。基金投放应在二季度末完成当年新增规模的50%,10月末全部投放完毕。基金应投资2个月内能用款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基金投资项目除外),2023年投放的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完毕(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基金投资项目除外)。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确有资金需求、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基金申报意愿的企业,填报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连同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项目资料(详见附件4)报送当地基金专班。

  (二)逐级推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市(州)基金专班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逐级将推荐函、申报书、申报表、申报资料等项目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省级谋划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特色产业专班将推荐函、申报书、申报表、申报资料等项目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省农业基金专班工作联络表详见附件5)。

  (三)审核推送。收到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后,省农业基金专班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经农业基金协调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录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61.243.12.41:8888/),并及时推送至基金管理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谋划指导。各地要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及区域特点,研究谋划区域优势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并做好基金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培训工作,建立基金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合规性手续办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特色产业专班要做好基金政策解读和项目指导工作,围绕产业发展过程中需延链、补链和强链等关键环节,研究谋划产业引领项目和产业集群项目。

  (二)严格项目审核。县级、市级基金专班,特色产业专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农业基金投资领域和支持类型,对前期手续不齐全、项目资料不完整、申报资料不规范的,不得推荐至下一环节。

  (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基金投资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行业、各地区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情况、审核推送情况、投决投资情况。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项目申报不积极、审核项目资料不负责、推荐项目通过率低的地区和行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将有关情况向农业基金协调组和省基金办报告。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标准

          2.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

          4.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资料

          5.省农业基金专班工作联络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贵州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3年3月1日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标准.xlsx

  附件2: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xlsx

  附件4: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资料.doc

  附件5:2023年省农业基金专班工作联络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303/t20230302_78344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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