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黔财农〔2022〕92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13850万元下达你们,请收入列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具体额度见附件1)。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给最终收款人。

  二、粮改饲资金主要用于持续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储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等;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基础母畜产能、推进品种改良、扩大饲草料供给、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牛羊肉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生猪良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以良种猪精液进行配种的能繁母猪给予补贴,推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调动养殖企业和农户改良生猪品种积极性。

  三、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分配给脱贫县(包括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涉农资金可由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对于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的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1〕171号)要求,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各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302/t20230209_781701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