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乡规划,你我共同担当

时间:2025-01-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守护城乡规划,你我共同担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为构建有序城乡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城市里的大型商场建设、乡村中的民居翻修,无一例外。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东部某古村,村民们原本各自为战,随意加盖房屋,风格杂乱,不仅破坏了古村风貌,还因布局混乱影响了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建设。后来在村委会引导下,大家遵守规划,统一修缮房屋外观,合理规划生活空间,村子重焕古韵,吸引大量游客,开启致富新篇。

同时,我们还拥有重要权利。若周边有建设活动,大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比如,小区旁要新建工厂,居民担心噪音、污染问题,便可向主管部门询问其规划审批情况,保障自身生活质量。

再者,监督违法规划行为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且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曾接到群众举报,某乡镇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建厂房的现象,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核查属实后依法拆除违建,守住了耕地红线。

遵守城乡规划、用好监督权利,城乡才能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向着更宜居、更美好的方向发展,这需要我们每个人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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