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城乡规划法,开启有序发展新篇章

时间:2025-01-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深入了解城乡规划法,开启有序发展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诸多条款为城乡发展奠定基石,其中第六、七、八条至关重要。

先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肩负重任,需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政府是城乡规划的坚实后盾,从城市繁华区的更新规划,到偏远乡村的蓝图绘制,每一笔调研、测绘、设计费用都离不开财政支持。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西部山区调研时发现,曾有村庄因规划经费短缺,蓝图停留在设想阶段,发展无从下手。后来当地政府足额拨款,专业团队入驻,村庄依据特色农产品规划出产业区、物流区,逐步走上致富路。

第七条明确,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就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 “金科玉律”,未经法定程序绝不可修改。这保障了规划的权威性与稳定性。某中部城市新区,起初按规划打造宜居商住区,有开发商企图违规变更为商业综合体,在未走完法定程序时就动工,被依法叫停,严守规划红线,最终建成百姓满意的家园。

第八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保障公众知情权,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显示,不少乡村及时公示规划后,村民踊跃提建议,参与家园建设。如某村公示后,村民依据对本地生态了解,提议增加生态步道,让规划更完美,城乡发展也因民众参与更具活力。

理解这些条款,各方携手,城乡定能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乡村振兴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