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开启土地经营新篇,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12-3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开启土地经营新篇,助力乡村振兴

咱都知道,农村的土地资源可宝贵了。现在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土地经营可有了新法子。这部法的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就像是给农村土地经营开了一扇新门,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通过各种方式盘活土地,好让咱农村发展得越来越好,乡村振兴也更有希望。

就说土地经营权出租这事儿吧。像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村里有不少闲置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前就那么荒着,多可惜。后来村里想出了个招儿,把这些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占了 3.8% 的股。这么一来,地活了,每年还能有股份分红,村民们的口袋也跟着鼓起来了,这日子可不就越来越有奔头了。

还有上海的待泾村,搞了个厉害的事儿。村里大概 113 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了 “花开海上” 生态园项目,这可是上海首例呢。这么做,一方面给村里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土地,另一方面村民的收入也多了起来,土地变成了能生钱的宝贝,村民们的生活也跟着改善了。

在沈阳中院也有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事儿。有的土地确权后实际占地面积和之前协议约定的面积不一样,这可咋办?法院很公正,按照确权后的实际占用面积来算承包费,这样就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让大家心里都踏实。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也说了,这些实实在在的例子,都说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是说说而已,在实际操作中真的很有用,很灵活。它给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出了新方向,有了法律撑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能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让咱农村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乡村振兴的目标也能更快实现,咱农村的明天肯定会越来越好!

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招募舆情监测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