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法律视角下的财政投入保障

时间:2024-12-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法律视角下的财政投入保障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八条清晰地界定了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里于财政支持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着重凸显出构建完备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以及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表明,此条法律规定为乡村振兴筑牢了稳固的财政根基,有力地保障了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且总量不断攀升。

于具体落实环节,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务必将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予以优先安排,从而契合乡村振兴所设定的目标任务。这就表明,财政资金会更为倾向于农业与农村领域,以此推动农村经济全方位地发展进步。举例而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老僧堂镇李庄村所施行的“合作社 + 农户”模式,达成了农户每年每亩地能够获取 1000 元租金收益,到了年终还能有保底分红的良好成效。这一运作模式切实有效地提升了乡村经济的活跃程度,也彰显出财政投入所产生的实际效益。

另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发行政府债券,这些债券资金可专项应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以及乡村建设领域,这无疑给乡村振兴增添了更多的财政支撑途径。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着重指出,此类多元化的融资形式有助于拓展乡村振兴所需资金的来源渠道,强化财政投入在运用过程中的灵活性与实效性。

各级人民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以此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极为关键,其涵盖的范畴不但包含资金的合理分配运用,还涉及对资金使用成效的评估监测,以保障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够实现效益最大化。

总体来讲,第五十八条法律规定为乡村振兴战略清晰地指明了财政支持的方向以及相应的保障举措。借助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发行政府债券以及强化资金监管等多方面措施,国家为乡村振兴源源不断地注入强劲的财政动力,为达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起了坚实可靠的财政保障体系。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再次强调,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将会极大地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为农业农村全方位的发展进步以及农民的全面提升给予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