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这些案件“信访局”不受理

时间:2024-11-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这些案件“信访局”不受理

各位朋友们你们遇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信访答复你某某事儿不在我局受理范围,根据什么什么规定转送至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部门,又或者是没有答复,是不是就没有地方管了呢?别慌,咱们得对症下药。信访局的受理事项繁多,今天乡村调研员小政就给大家讲一下不受理的常见情况。

1、涉法涉诉类型案件。那么什么是涉法涉诉?简单解释就是涉及了公检法三个部门。《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的案件分离出来。那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你应该向公检法里的内设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才是正确的。

2、仲裁类,比方说咱们熟知的劳动仲裁、民商事仲裁等。

3、通过行政复议、处罚、裁决等行政程序的。

4、申请查处违法行为,比方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市场监管,315打假类的。

详情可参考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小政会持续更新大家关注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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