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越级信访本就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时间:2024-11-2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越级信访本就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各位农民朋友们,大家要知道越级信访本就不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越级信访属于犯罪行为,更不能定义为寻衅滋事罪。为什么这么说呢,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今天来为您解答。

我国《信访工作条例》第17条说的很明确,公民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所以,老百姓上京走访也是合法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如果不是当地解决不了老百姓的问题谁会费劲上京走访呢?那些拿寻衅滋事罪来阻止你上访的人,就是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利用他们手中的职权侵犯了你的权利。

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任何欺负老百姓的人都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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