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海南茶叶标准综合体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3-05-30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推进海南茶产业生态化、标准化发展,我厅于2023年5月17日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制定海南茶叶标准综合体项目比选公告》,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供应商应标材料不足3家,已对第一次询价作为流标处理。现第二次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拟以第二次应标情况比选确认1家单位承担制定海南茶叶标准综合体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制定海南茶叶标准综合体。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20万元,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对五指山、琼中、白沙三个市县的有机茶种植示范基地茶树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危害损失情况、病虫害防治和茶园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制订“一企一策”病虫害绿色防控和茶园管理技术方案。

  (二)制订海南有机茶种植禁限用农药目录及推荐生物农药目录,制订有机茶园种植管理技术规程。

  (三)建立技术示范基地,举办田间学校,推动海南茶产业生态化、标准化发展。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函。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茶树植保、病虫害绿色防控、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日17:3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121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汝睿

  联系电话:0898-65337679

  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5/t20230529_3424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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