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种子总站2021年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2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治县种子站及其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农林科学院)、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乐东县南繁管理局、陵水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执法大队、种子企业等单位:
为强化我省种子市场监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规范有序的种业市场营商环境,我站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海南省种子总站2021年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1年5月12日
海南省种子总站2021年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净化种业市场营商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技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照《种子法》和《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要求,围绕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粮食安全目标,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主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法,突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作物,强化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注重溯源的跟踪监管。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制售假劣种子、侵权套牌和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摸清我省种子市场“老底”,集中查处一批侵权套牌散户,捣毁一批制售假劣种子窝点,清理一批未备案违规推广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曝光一批种子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犯罪分子,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种子企业和个人,对不履职的主管人员严肃问责,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违法举报机制,及时公开办结案件信息,净化、优化符合自贸港建设需求的种子市场营商环境。活动自2021年3月开始,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活动内容
1、种子市场秩序评价活动
从日常监管、能力建设、客观评价、创新创优等方面详细制定评价细则,对全省18市(县)的种子市场秩序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开展对农作物种子市场、基地、企业、经销门店等进行突击。必要时采取暗访督查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高压严打氛围,震慑违法行为。对市场秩序良好、监管到位的市县给予通报表扬,对因管理混乱,市场监管不力,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在全省范围内分别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的作物种类以水稻、玉米、瓜菜种子为主。重点检查对象: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种子市场、经营门店、乡村经销店;在企业监督检查抽查时没有抽到的品种、引种品种和政府采购种子。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重点抽查一是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二是是否已经进行生产经营备案;三是以标签、标识、二维码是否可追溯为突破口,判定种子真伪,质量好坏;四是清理整顿乱设摊点的经营行为;五是查看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种子购销台账及其它有关资料;六是抽取部分样品开展检验检测。
3、制种基地检查
加强对三亚市、陵水县、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临高县育制种基地的检查。在种子播种前、生产苗期、花期、成熟期等关键时期,深入6个市县的制种基地,一是核实种子生产面积,查看是否按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签订合同与合同是否规范等,重点检查制种面积超合同和备案面积、生产未审定品种、制种农户私自销售种子等行为。二是质量控制措施情况:生产基地的隔离、除杂去劣、田间花检、田间纯度验收等;三是在对样品进行转基因抽样检测的基础上,查看落实种子生产建档、产地检疫执行等情况的。
4、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为落实《种子法》和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依法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对我省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可证的企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地勘察企业基本设施、检验仪器、加工设备、技术人员、品种条件及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许可、谁监督、谁清理”的原则,加强整改,对已不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该撤销许可证的要撤销。
(二)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
根据《海南省种子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我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种子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活动对种子企业守法经营,增强社会信用观念,提高种子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开展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企业监督检查的检查范围为在我省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特别是近三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有举报的、农民有投诉的企业。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生产和销售合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种子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2、开展种子经营门店“红黑榜”评价活动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树种子行业典型,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采用激励、教育、限制、惩戒等方法,引导种子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建设,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联合当地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我省种子经营门店开展监督检查,制定“红榜”及“黑榜”评价规则,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其等次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定按照主体资质、档案管理、生产经营行为、产品质量等内容逐项进行,符合评价标准的,列为红榜;不符合评价标准的,列为黑榜。依据“红黑榜”评价标准,获得90分以上为5颗红星;80分以上为4颗红星;70分以上为3颗红星;60分以上为2颗红星;50分以上为1颗红星;50分以下为黑榜。
(三)种子维权宣传活动
利用种子市场销售旺季与农民用种习惯,在东西南北中选出5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宣传《种子法》、《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贴近农民的种子打假的法律法规宣贯到位,在集市等地现场答疑,不断普及种子识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多种形式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有利于种子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
四、组织实施与指导单位
指导单位:厅种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局
实施单位:海南省种子总站
配合单位:省、市县南繁管理局,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省站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加强监督指导。指导单位对活动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活动按照方案内容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规范建立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进行归档,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种子市场秩序评价表
2、种子门店红黑榜评价表
3、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表
4、海南省种子企业及经营门店统计表
附件1-附件4.docx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zt/zyjgzl/gzdt/202107/t20210727_301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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