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95:邻居将我方财物损毁的,会负哪些责任?

时间:2023-03-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邻居将我方财物损毁的会负哪些责任?

在农村,邻里之间不和睦的不在少数,吵架拌嘴的也是习以为常,但是着不代表农村就是法外之地,若对方因一气之下把咱们的财物损毁他也是需要赔偿的。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形他很有可能会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的责任

一、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邻居毁坏你方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责任:由于邻居损毁财物的行为给你方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你方可以要求邻居赔偿相应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刑事责任:如果邻居毁坏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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