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57:私自售卖家养猪肉是违法行为,如何罚款?

时间:2023-01-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私自售卖家养猪肉是违法行为,如何罚款?

村民李某因为家里过年杀了自家养的一头猪,猪肉100多斤,因为一家吃不完这些肉,就自己留下了一部分,剩下的卖给了邻居,挣了3000余元,结果因为这件事被市监局罚款10万元。

李某表示十分不服,因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他的情况最多也就罚个1万多元,所以他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杨某的诉求。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法效率高于生猪屠宰条例,市监局的处罚合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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