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49: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灭失怎么办?

时间:2023-01-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灭失怎么办?

我们和大自然之间从未彻底分开过,龙卷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从未停止,而它们给所带来的不只是人身伤害,往往还会造成房屋坍塌、车辆报废等财物损失。那么,农村中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坍塌,能不能再重新分配宅基地呢?

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不过有一点需要确认的是:损失的是宅基地还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如果损坏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民还可以通过重建来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举个例子,某村由于连日暴雨引发了山泥倾泻,王某的宅基地住房完全被掩埋。王某的宅基地是因为自然灾害灭失的,可以重新分配。

具体到实践中,宅基地、房屋损毁之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国家和当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成都为例,被灾害毁掉住房的农户在国家专项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自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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