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42:农民工未和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何维权?

时间:2022-12-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农民工未和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何维权?

每逢年末,总会有心怀侥幸的老板为了自己的利益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完工后翻脸不认人,包工头、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互相推脱责任不给工资。其中,由于农民工未和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而发生扯皮的事件占绝大多数,那这个时候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先礼后兵,我们先去公司找领导协商,索要被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工资,可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若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处理,那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可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

1.公司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工作证、制式服装、服务证等

2.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登记表、报名表、录用通知等

3.上班的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作来往等

4.工资流水记录或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单位与自己相关盖章证明、同事证明等

根据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根据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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