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2-12-20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特色产业专班,各市(州)、县(市、区)基金专班:

       2022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农业基金投资目标。为提前部署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省市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需要政府扶持的基础性、关键性、创新性行业领域,进一步发挥农业基金股权投资的引导作用,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强化招商引资功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为先。要牢牢抓住做强做大产业这个关键,把产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统筹谋划上用心、在精准招商上用力、在改革创新上用功,全面推动一二三产高质量发展,推动项目建设大发展、产业转型大提速。

  (二)坚持项目为王。要结合当地产业资源禀赋、行业发展阶段和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因地制宜的谋划新项目、梳理本地优质项目,真正为优势项目打通“最后一公里”融资通道,延长产业链,充分释放和提升项目的潜力和效益。

  (三)注重效益为本。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基金投资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被投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就业和助农增收,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投资方式。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

  (二)支持领域。重点投向粮油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农业生产及流通服务、绿色循环产业、农业科技装备业、现代化智慧农业、特色林业及林下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三)支持范围。

  1.项目建设类。一是孵化成长型企业。按照基金投资500-2000万元的标准,支持产业基础牢、市场前景好、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且需进一步扩产能、补链条的中小农业企业,适当降低对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的要求。二是引领带动型企业。按照基金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标准,支持在粮油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业科技装备业、农业生产加工及流通服务等方面具有带动性、引领性,且需进一步扩产能、补链条的农业头部企业,注重企业和项目的带动性、引领性、效益性。

  2.生产运营类。按照基金投资500-2000万元的标准、3-5年期限,支持产业基础牢固、市场渠道稳定、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且在原材料采购、农产品供给、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市场渠道等延链、补链、增链上亟需流动资金周转的农业企业。

  3.高标准农田建设类。按照基金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支持承担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任务,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项目筹资来源有保障,新增耕地指标等项目收益能够覆盖项目投资的实体化农业企业。

  (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确有资金需求、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基金申报意愿的企业,对照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报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将申报资料(电子版)报送当地基金专班。

  (二)逐级推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市(州)基金专班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逐级将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申报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省级谋划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特色产业专班将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申报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省农业基金专班工作联络表详见附件4)。

  (三)审核推送。收到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后,省农业基金专班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经农业基金协调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录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61.243.12.41:8888/),并及时推送至基金管理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谋划指导。各地要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及区域特点,研究谋划一批区域优势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并做好基金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培训工作,建立基金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合规性手续办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专班要做好基金政策解读和项目指导工作,围绕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补链、强链和延链等关键环节,研究谋划一批产业引领项目和产业集群项目。

  (二)严格项目审核。县级、市级基金办、产业专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农业基金投资领域和支持范围,2023年投放的基金应于基金投资后3个月内用款、年底前使用进度达到70%、2024年一季度前使用完毕,对前期手续不齐全、项目资料不完整、申报资料不规范的,不得推荐至下一环节。

  (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基金投资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行业、各地区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情况、审核推送情况、投决投资情况。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项目申报不积极、审核项目资料不负责、项目通过率低的地区和行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将有关情况向农业基金协调组和省基金办报告。

  

  

  附件:1.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标准

  2.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3.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

  4.省农业基金专班工作联络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贵州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标准.xlsx

  附件2:2023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doc

  附件3: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xlsx

  附件4:农业基金专班联络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212/t20221212_77437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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