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黔财农〔2022〕179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2〕1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标准及用途的通知》(黔财农〔2022〕77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3578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18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项目县,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结合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各类种植油料作物的农民和经营主体倾斜,提高种植油料作物积极性。按补助油菜种植面积62.772万亩测算,补贴资金按57元/亩的标准下拨。各项目县根据补贴资金总量,选定油菜品种,按耕种成本和实际面积综合测算,制定补贴标准,最低不少于50元/亩。

  二、补贴对象为项目县区域内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及各类经营主体。项目县区域内没有承包权但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和经营主体,享受省级试点补贴资金;拥有承包经营权并种植油菜的农户,同时享受中央和用于试点的省级补贴资金。

  三、县级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种植油菜的承包农户和通过流转经营权种植油菜的农户,原则上按照《贵州省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发放,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中对当年耕地地力补贴应发数进行调整。种植油菜的各类经营主体,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核实实际种植油菜面积,汇总后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数据后,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册,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发放给经营主体。各项目县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乡镇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并留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资金到位后,各项目县要及时登录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系统,在省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按进度填报资金支付情况,各项目县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级试点资金发放。

  四、资金由省财政厅通过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在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市(州)财政局要及时将安排到所属非直管县的资金拨付到非省直管县。

  五、各项目县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2〕168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明确专款专用,同时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释、宣传等相关工作。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各项目县要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试点验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情况开展抽查验收。

  

  附件:1.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211/t20221107_770345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