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0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4-21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葛树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现代农业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引导带动多渠道资金投入农业农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财政收支趋紧的情况下,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同口径增加24.9亿元,重点实施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保护利用奖补、渔民油价补贴等农民直补政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工程项目。2020年,粮食产量13390亿斤,连续6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131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资金总规模同口径比去年增加136亿元。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 6个关键词,强化沟通协调,加强资金整合,提升投资效益,推动实现财政投入稳中有增,金融和社会投资渠道不断拓展,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一是促进财政投入稳定增加。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任务,积极争取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指导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支农投入,强化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统筹整合、衔接配套,确保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投资保障到位。二是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指导各地按文件规定逐年均衡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资金支持。三是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金融社会资本引流支农力度,更好地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会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快农户小额信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担保贷款、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防止返贫保险等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推广。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梳理有信贷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定向推送给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帮助银企精准对接。与保险公司联动,鼓励其从主要开展灾后补偿向防灾减损延伸,主动介入、提前预防,共同防御灾害、减少灾损。四是推动增加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为筹措更多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部积极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争取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2020年,全国用于农业农村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665亿元。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衔接配套的调度、督导、统计、考核等制度,构建上下联动的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地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这个政策工具。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010-59191306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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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109/t20210918_6376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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