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2-09-20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供给能力,我中心现公开征集2023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有关部署要求。

  (二)立足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坚持产业发展需求导向,体现突出重点、急用先行、急需先立的立项原则。

  (三)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研究基础,技术水平应能代表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化发展方向。

  二、征集方向

  (一)基础类标准。包括农业农村大数据参考架构、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质量、数据字典等方面标准。

  (二)技术类标准。包括农业农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交易、展示等方面标准。

  (三)管理类标准。包括农业农村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评估、大数据系统运维等方面标准。

  (四)安全类标准。包括农业农村大数据全流程安全、平台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标准。

  (五)应用类标准。包括运用大数据支撑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标准。

  (六)其他标准。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类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立项建议(含制定、修订)不应与已立项标准或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应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衔接。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强标准前期预研,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

  (二)鼓励具备农业农村数据领域标准制修订能力和水平的政产学研用等各类主体共同申报,能够保障与标准制修订有关的人员和经费,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

  (三)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择优推荐立项。

  四、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附件1、2),并于10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议书(PDF格式)、项目建议书(Word格式)、项目建议表(Excel格式)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系人:标准规范处 杜英坤

  电 话:010—59195331

  邮箱:dsjfzzx_bzgfc@126.com

  附件:1. 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2. 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2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zxfb/202209/t20220920_6409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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