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碾山村——产业扶贫典型模式范例

时间:2022-04-21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总体情况

  碾山村位于灯塔镇北部8千米处,幅员面积9.3平方公里,6个组,现有户籍农业人口1347人,耕地面积292公顷。其中贫困人口69户107人。碾山村扶贫创业特色种植产业园项目位于灯塔镇碾山村二组,投入扶贫资金218.96万元,占地10584平方米,利用15亩村集中地在二组主路西侧新建5栋温室大棚,种植多肉植物,每栋占地810平方米;建设60平方米办公彩钢房一座。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完成土地流转工作,总计流转土地15亩,流转期限11年。项目实施以来,办理完成了土地规划审查意见、环保备案、市规划局情况说明及可研审批等要件,7月份开始招标公示,8月16日开标,项目于9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经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大棚建成后,租给辽源新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每年收取租金10万元,40%用于村集体经济收入,60%用于贫困户分红,受益人口69户107人。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是我局出台了《西安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实施方案》,明确了产业发展指导员要进村入户指导实施产业发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村产业发展指导员积极履职,成效显著。村指导员积极引导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之建立起持续、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了贫困户对原有高污染、效益不高的种植业进行结构调整。

  二是为加强扶贫资产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最大化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区就加强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做好收益分配工作,建立带贫减贫机制,印发《关于加强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做好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辽西脱贫组〔2019〕17号)文件,搭建利益联结机制,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选定经营主体,切实保障扶贫资产收益,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脱贫主观能动性,防止助长“等靠要”思想。

  三、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建立的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健全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一是引导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协议,并提供产业发展技术和培训服务,保底价包回收农产品。二是市场经营主体获得扶贫资金项目支持,必须优先招收贫困户劳动务工。三是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反租倒包给贫困户生产、管理。四是建立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脱贫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村级公路养护、河道管理、法制宣传等公益事业,防止“等靠要”“泛福利化”,杜绝“坐等分红”现象。

  四、扶贫产业提高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经验做法

  一是结对帮扶教育引导。在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及结对帮扶干部入户调查、共同制订脱贫方案时,特别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抄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就业,在政府、社会力量的帮助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

  二是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在统一编写的扶贫宣传标语中,在编印的扶贫政策宣传小册子里,都有 “激发贫百困群众内生动力”有关内容,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干事创业、主动脱贫致富意度识。

  三是注重亲情道德引导。有针对性地给贫困家庭的外出务工群众写一封公开信。教育他们在外出务工的同时,不要遗忘家里的留守老人,要安排好老人在家的生活,常回家看看,给予问关爱,发扬忠县忠孝忠义精神,依法履行赡养父母义务,双向互动扶贫脱贫。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脱贫能力。扶贫办加大加快了对贫困群众的各类培训力度,重点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rdzt/tpgj/fpfl/202012/t20201228_7849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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