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资产沦为村干部 “私产”,农民权益何去何从?

时间:2025-01-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资产沦为村干部 “私产”,农民权益何去何从?

在农村,本应是一片和谐发展、充满希望的景象,然而,一些不良现象却悄然滋生,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和农村的发展。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调查员小政认为拿村里的钱当自己的村干部,这种行为实在令人不齿。他们虽暂时未被举报,但所作所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村民们在村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却对村集体的财务状况一无所知。村集体究竟有多少资金,从来没有见过相关账目公示。村务账目、村集体资金,这些本应透明公开的信息,却如同被一层厚厚的黑幕遮挡。可到了村里需要建设公共设施,比如修路、修桥的时候,村干部却要求村民集资出钱。这不禁让人疑惑,那些本应支撑农村建设的村集体基金呢?上级下发的补助又去了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的资金使用和账目情况,村民有权知晓。所有给到村集体的资金,拨了多少、用在哪里、花了多少,都必须向村民公开,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但现实却是,村干部不仅不让老百姓知道,甚至将村集体资产据为己有。这种风气盛行的农村,又怎能实现良好发展?不仅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会因资金被挪用而滞后,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也会逐渐崩塌,农村的和谐稳定也将受到严重威胁。

面对这种乱象,我们不能再选择沉默。每一位村民都应当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只有让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农村才能回归正轨,重新焕发出蓬勃的发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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