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主要职责

时间:2025-01-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广东省政协主要职责

广东省政协的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会议与实施决议

负责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负责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理论研究与宣传协调

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

起草省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

协调保障与信息收集

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负责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

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委员联络与人事工作

负责住粤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的联系,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参与省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对外联络与指导

负责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全国政协办公厅、本省市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机关管理与其他事项

负责省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市、区)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承办全国政协办公厅、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外,各专门委员会也有各自的职责,如经济委员会围绕全省经济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3;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处理、督办等工作;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和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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