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乡村规划,点亮乡村未来——解读第十八条

时间:2025-01-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聚焦乡村规划,点亮乡村未来——解读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为乡村发展铺就了特色之路,让我们一同探寻其中深意。

乡规划、村庄规划务必扎根农村实际,村民作为乡村的主人,他们的意愿是关键指引。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曾分享,在某偏远山村,起初规划照搬城市模式,村民积极性不高。调整后充分尊重民意,保留传统民俗广场,新规划得以顺利推行。这彰显出只有贴合乡村的生产生活需求,规划才有生命力。

规划内容细致入微,涵盖农村生活方方面面。从用地布局看,住宅、道路、供水等设施的合理安排至关重要。如一些山区乡村,依地势规划道路走向,既方便村民出行,又降低建设成本;供水、排水系统科学布局,让村民告别用水难、污水乱排困境。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强调,垃圾收集点的巧妙选址,畜禽养殖场所的规范建设,能有效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公益事业建设是乡村凝聚力的纽带,学校、医疗站合理布局,让乡村幼有所学、病有所医。对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是乡村可持续发展根基,不少乡村遵循规划,采用生态种植,守护肥沃土地。历史文化遗产同样不能忽视,古牌坊、旧祠堂经修缮,成为乡村文化地标。

防灾减灾规划更是守护乡村安宁的保障,在多灾地区,依规划建避难场所、加固山体防护,降低灾害风险。乡规划中的村庄发展布局,如同棋局落子,统筹各村定位,协同共进。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倡导,各地应精准落实这一法规,勾勒乡村美好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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