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微”“末”之寸定基层治理之乾坤

时间:2024-12-30     来源:本网     作者:安定镇人民政府 吴定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小”见大,以“微”知荫,以“末”溯源,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汇“星星之火”聚基层治理之炬,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治大国,若烹小鲜。“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高质量发展是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民亦劳止,汔可小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基层治理尤为直接和重要。基层干部要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意,以民之所望为己之所向,以政策之温润,化民之疑虑,培植信任之土。基层治理之核心,在于汇聚民情,落实政策,精准把握群众需求之脉动,深谙其背后的期许与愿景。每一次的走访调研,每一次心灵的交融,皆是服务之光,照亮群众心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拒绝敷衍塞责,积极主动,勇担责任,深入探索治理之精义,用心、用智、用勤,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创造幸福美满之生活,使基层治理工作真正“入民心,暖民心”。

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重要标志。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道德准绳,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道德根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中的重要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时代新风。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道德实践养成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道德模范精神,让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竞相迸发、平安建设正能量充分涌流。持续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发挥道德规范教化引导作用,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让向上向善蔚然成风。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基层干部提升效能、增强民生的关键在于源头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众的福祉。提前谋划,防患未然,才能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加强风险防控,构建完善的预警体系,洞察先机,消弭隐患于无形。小问题不解决,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小的水流不控制,可能会形成巨大的波澜。注重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度和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精准度,实现对基层治理问题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只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才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水平,为人民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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