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决策:民主与高效同行

时间:2024-12-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决策:民主与高效同行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运营里,理事会的决策机制可是实现高效、民主管理的 “金钥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对理事会会议咋开、咋表决规定得明明白白,这对保障决策合法有效相当关键。

理事会会议得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来参加,人多了,商量事儿才能全面深入。就像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认为,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如果众多理事会成员都来了,讨论出的决策那肯定是很周全的。

理事会表决一人一票,不管是谁,权力都一样大,这就是民主。而且决定得全体理事超半数同意才行,这么做能让决策合理可行。在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分析认为,靠着这表决机制,理事会能顺利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决议,让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快了起来。

理事会咋议事、咋表决,组织章程能自己定,这样不同组织就能按自己的情况来,很灵活。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重点指出,如果各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能把章程里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弄得清清楚楚,那村里的决策肯定会又快又透明。

总的来说,第三十一条给理事会搭好了运作的架子。参会人数有保证、表决权人人平等,还有章程管着议事表决程序,这些都能让理事会决策又好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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