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法律规范与权益保障

时间:2024-12-2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法律规范与权益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铺就了清晰的法治轨道,让资产、负债界定分明,债权债务承继合理,有力保障成员权益与组织稳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研究其合并实践后,深知此规定意义重大。

合并得先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就像给组织做个财务大体检,让资产负债一目了然,为合并打造精准财务根基。

成员大会来拿主意,合并与否大伙商量着定,然后乡镇街道审核,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这一套流程下来,既尊重成员意愿,又保证决策合法合理。

获批后十日内得赶紧通知债权人,人家有权要求偿债或提供担保,这可把债权人权益妥妥护住了,让债权债务处理得公平公正。

合并后,各方债权债务都归新组织,经济关系稳稳当当,新组织也能挑起经济担子大步走。

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案例里,某俩组织合并时,按法规清产核资,资产负债表准确无误。成员大会点头,政府审核批准也顺利。合并完马上通知债权人,商量偿债担保,债权人权益没受一点委屈。

不过实施起来也有麻烦,资产评估老有争议,债权债务也常扯不清。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就提议,多宣传法规,让组织和成员都懂法。再把合并程序要求定清楚,建全制度,保证合并过程公平公正没猫腻。

总之,这法条给组织合并全方位法律指引。条件、程序、责任说得明明白白,让组织更规范有效,给乡村振兴战略筑牢法律堡垒。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也会一直盯着实施情况,给乡村振兴出谋划策,打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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