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2-04-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3月17日,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李岩同志代表支委员会作对照检查,其他党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娅茹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通过集体学习及自学完成了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深入学习。支部书记、委员、党员之间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建议,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准备。

  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报告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了支委会查摆问题情况,并明确了整改措施。支部全体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会上还对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测评,最终郭晓林、李知霖、孙鹤三名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娅茹同志点评到,本次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到位、会议气氛严肃,支委和支部书记政治意识强;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原因剖析深刻,体现了大家的斗争精神和对党组织、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整改措施紧贴实际,可行可信可达。下一步,希望大家要坚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严格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尽快熟悉乡村振兴领域的政策和精神,履职践诺、担当作为,努力在推进农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贡献。

  支部书记李岩表示,这次组织生活会,既严肃认真,又饱含同志之间的相互帮助,问题找得准、意见提得实,讲真心话、说实在话,达到了组织生活会的预期效果,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服务中心工作凝聚了力量。要把这次组织生活会作为新开端、新起点,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下一步工作中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抓好整改下半篇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zt/jgdj/202203/t20220329_202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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