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城市户口子女也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时间:2024-10-3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城市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这意味着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不论是家中的儿子还是外嫁女,都享有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因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村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本身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然而,我们刚才讲到了民法典保障继承权,这里说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那么,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同时,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是说,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而且继承人因此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个政策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特别是对于那些子女已经进城落户的家庭。他们可以放心,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来保留。

最后,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大家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到第三百六十五条,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取得、行使和转让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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