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不容侵占,农民朋友请留意!

时间:2024-09-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安徽通报了8起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案例,其中一起特别令人愤慨:一位综治办原副主任在负责安置征地拆迁工作中,竟然侵吞了受灾农户的购房款23万和青苗补偿款48.3万!这样的村干部,被查办真是大快人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在此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土地被征收应得的补偿款,绝不能让别人拿去!以下的三种征地补偿款都是需要关注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虽然这些费用是发给村集体的,但根据各地规定,至少70%的费用会直接发到农民手上。这是你的合法权益,一分也不能少!

2、青苗补偿费:

这笔费用百分之百属于被征地的农民所有。你的庄稼,你的付出,补偿自然归你!

3、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这是对你未来生活的保障,不容忽视。

咱们对于任何侵占补偿款的行为,我们要坚决说“不”!如果发现问题,就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农民朋友们,团结起来,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汗水,我们的权利,不容侵犯!让我们共同守护自己的权益,让每一分补偿款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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