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懒政无所遁逃!

时间:2024-09-0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懒政无所遁逃!

各位农民朋友们有没有发现这些情况:有些政府工作人员上班“磨洋工”,有事就推诿扯皮;有的人端着“铁饭碗”却对待群众态度傲慢、冷漠;还有的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不具体分析,想“一招鲜吃遍天”......这些都是懒政的表现!懒政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还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相关部门,相关干部有了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如果工作干不好得罚!

一、要求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二、要求在每年度结束时,相关部门应向上级政府报告乡村振兴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以便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监督检查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七十二和七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制裁这些懒政行为有法可依了,各位农民朋友们再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让这些“蛀虫”得到应有的惩罚!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你问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