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要有失地保险 村委会的这4种违法行为 查一个办一个!

时间:2024-08-0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而失地保险,则是国家为那些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筑起的一道生活保障防线。可某些村委会在征地过程中,对失地保险的管理与分配却出现了严重偏离正轨的现象,深深伤害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些现象包括:

征收土地要有失地保险 村委会的这4种违法行为 查一个办一个!

1.违背失地保险“人地对应”原则,以权谋私将本村的失地保险指标给了那些土地没被征走的人。

2.对失地保险名额进行拍卖,价高者得。嘴上说着会留在村集体当经费,实际上就是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3.欺骗村民,对符合条件的农民隐瞒失地保险的真实情况。

4.在分配失地保险名额时存在偏袒,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或大部分倾斜给与其有利益关系的“小圈子”家庭。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查一个办一个”的原则,绝不姑息。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每一笔征收补偿都能准确无误地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失地农民手中,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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