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无权做这些事 越界行事 要严惩!

时间:2024-07-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个别村委会权力滥用、角色错位的现象,它们自封“土皇帝”,胡乱插手村中的各项事宜,肆意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无权做这些事 越界行事 要严惩!

为此,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呼吁大家对村委会的行为进行严密监督,一旦发现村委会越界行事,做出以下不当行为,应立即采取行动,举报维权!

1.组织农村征地拆迁

2.代表村民私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4.认定村民的房屋是违建

总之,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权力与职责应受到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严格约束。村民们应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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